驾驶带拖车的汽车时的所有细微差别和规则。
为了驾驶带有拖车的汽车,其总重量超过750千克,“E”类别必须以驾驶员的权利开启。 但这并不是拖车和拖拉机操作规则中规定的唯一要求。
交通规则理论
根据交通规则,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可以使用拖车操作汽车:
- 应交警检查员的要求,驾驶员必须出示证明操作拖车权的文件。 这些包括具有开放类别“E”的驾驶执照和预告片的登记文件。 该 MTPL政策 必须表明汽车是拖车。
- 只要有车牌,就可以操作拖车。
- 在离开之前,驾驶员必须检查拖车的可维修性。 只有在汽车没有技术故障时才能安装。
- 不建议(但不禁止)在能见度有限的道路上使用拖车。
- 在拖车上应安装照明。 在这种情况下,该要求仅适用于当天的黑暗时间。 但是检查员可以在没有灯笼的情况下和白天发现故障。
- 拖车,就像其中的货物一样,不应阻挡登记牌和照明装置。
- 在离开之前,建议检查连接质量,轮胎和运动部件上是否存在润滑剂。
不遵守这些规则适用于提供处罚的犯罪。
你需要知道什么驱动程序?
除了这些规则,驱动程序还必须考虑更多信息:
- 拖车增加了制动距离并恶化了汽车的加速度。
- 不能超过 拖车技术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速度和道路规则。 根据交通规则,带有拖车的汽车不应该在高速公路上以超过90公里/小时的速度行驶,而在其他道路上不应超过70公里/小时。
- 预告片只能用于其预期目的。 例如,在其中运送人是不可能的。
- 在重建,转弯和操纵时,驾驶员必须非常小心。 如果您选择错误的速度和距离另一辆车的距离,那么避免碰撞将无法正常工作。
- 转弯时,需要考虑到拖车车轮的半径分别远小于汽车的车轮半径,稳定性较低。
- 当高速行驶时,拖车可以从一侧摆动到另一侧,特别是在交通繁忙的情况下。
- 负载应均匀地放置在拖车中,以便吸入两侧的负载相同。
- 遵守规定的规则对于带有拖车的汽车的移动安全是必要的。
对违规行为的处罚
违反规定的驾驶规则会导致行政责任和罚款:
不正确的运费 - 艺术品下的500卢布。 “行政法”第12.21条;
CTP政策中缺乏关于预告片的信息 - 俄罗斯联邦行政法第12.37条第2部分规定的500卢布;
拖车或汽车的故障 - 艺术品下的500卢布。 12.5行政法典;
拖车上没有过境号码 - 根据第12.2条第2款,罚款5,000卢布或剥夺权利;
权利中没有公开类别“E” - “行政法”第12.7条规定的5,000卢布。
如果发生事故,在OSAGO下没有公开类别和拖车保险,碰撞原因是拖车打滑,司机将不得不从自己的口袋里赔偿受伤方。